2006年9月16日星期六

父母? 小孩?

前几天发生了一宗自编自导自演的拐带儿童案件。

儿童的母亲,今年15岁。

孩子已交给别人抚养,可是却到警局去报假案,让人费解。

十三岁时因为未婚先孕而被迫与比她年长10年的男友结婚,最终结果:离婚收场。可悲的是,这场所谓的婚姻,根本没有存在过。

生活水准上升带来的负面影响:社会进陷入倒退的漩涡。

保护儿童,是这世界上所有父母的责任。
可是,当身为父母者,本身其实依然是儿童......

女方未成年,思想未成熟可以理解;可是如果男方的年龄已经超越了法定的成年年龄了......

华人社会的观念,只要女儿的腹中肉有人肯负责,一切就解决了......

究竟这些年轻(年幼)父母会有怎样的人生?

许多因为在年少时迫不得已结婚的夫妇,都落得离婚收场。

离婚已经是杀伤力最小的结果了。

若干年前,发生过一宗家庭悲剧。

在女方16岁的时候,意外怀孕而被迫与当时21岁的丈夫结婚,婚后育有3名孩子。一切看似美满的家庭,却因为妻子要求离婚而酝酿出家破人亡的悲剧。

丈夫不愿妥协,欲下毒手杀害母子4人再自杀......

结果,母女2人惨死,小兄妹劫后余生,而那个应该保护妻子和孩子的肇事者则被法律制裁。

存活的两名年幼孩童,往后的日子会怎样?身体上的伤口会愈合,留下无可磨灭的疤痕;心灵上的创伤则需要漫长的岁月来让它痊愈。

当然,当这种事情发生了,把孩子生下来是最好的方法。

堕胎在人道主义上是非常残忍的。

可是,如果这一宗案件发生的话,你会站在哪一方?

多年前在某个国家,一个爱女心切的父亲,冒险带着因奸成孕的12岁女儿跨国去动人工流产手术,原因只有一个:他们的国家禁止人工流产,而他的女儿却可能因为怀孕而有生命危险。尔后,这名父亲可能必须面对自己国家的法律制裁......

试问:在人道主义的立场,这名父亲应该保护女儿的性命,还是坚持不杀害任何生命的信念?

为何人总是在事情发生后才为了要补救而乱下决定,是否应该在事情未发生以前就想办法避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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