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

08·05·29

随着社会日渐发达,科技日益先进,社会的观念是否也会随之而改变?在廿一世纪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传统观念,对华社来说,是否依然那么重要?

最近,随着警方大破婴儿贩卖集团,才令我们想起,其实这已是我国多年的社会问题,而为贩卖婴儿这门犯罪“生意”提供市场的,许多都是无法生育、没有子嗣的华裔夫妇。

回想起小时候,隔壁邻居的小孩曾说过:“婶婶并没有大肚子,可是却抱了小孩回家。”当我们好奇的问:“小孩从哪儿来”的时候,大人们就会神秘地说:“圣诞老人送的。”

许多人认为,不能生育、没有孩子,可以通过正规的领养手续来领养小孩,不过,当中有些夫妇会在意孩子报生纸上父母姓名的栏目上,不是写上自己的名字。
或许,他们不在乎孩子在血统、基因上是否和他们有关系,但是,却非常在意在法律上,自己是不是孩子的“亲生父母”。

“人口贩卖”指的是以剥削、利用为目的,而进行的招募、运输、移送、提供或取得某人,过程通常会牵涉到非法的手段,例如以暴力威胁、其他形式的强迫、绑架、诈骗等方式;而跨国贩卖婴儿或非法国际领养,正是剥削儿童。

换个角度,这些孩子若在12岁以后,前往登记局申请身份证的时候,被当局质疑其身份而无法获得大马公民权,又无法回到原来的国家,他们就会成为无国籍的人。他们的未来,该如何走下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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