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

今天在facebook里狠狠地调侃了自已一番,其意思大概是:『老板暗示我的写作能力差,要我去见识一下真正的文学。』

中午吃午餐的时候,忽然提起在小学时代投稿。投稿对象,是学校的布告栏,而当时的报酬可是不少哦,每100字就给1令吉。

对每天零用钱只有60仙的我而言,是相当丰厚的收入。而每次,我都会写300字以上,最疯狂的时候,甚至会写上800字。

结果,老师看了很头疼,说我写得太长了。有时候,甚至会因为投稿的人太少,而一连贴出2则文或以上。
当然,推动我去写作的,并不只是因为稿费,而是因为自己喜欢写。老师所交代的功课当中,我最享受的,就是写作文。结果,就是因为喜欢写,被老师硬拉去参加写作特训班了。

我还记得,当时老师会相中我,不是因为我的文笔好,而是说我写的东西很特别,文章的中心思想很……独特。(想说我奇怪就说嘛,老师干嘛兜圈子呢?)当然,老师也常常批评我的作文长篇大论、罗哩罗嗦。

当时,除了这个作文特训班,我还被老师坑进了数学特训班,结果,两头跑的我,最终决定了要放弃写作特训班。原因?大概是因为觉得数字比中文容易理解?哈哈。

但是,老师似乎不轻易放过我,还是坚持我等到数学比赛完了之后,回到写作特训班。其实,当时的写作特训班,是为了应付当时很火红的三语作文比赛而开的。

而坚持要留下我的,其实并不是中文老师,而是马来文老师。当然,在华小里面,要找中文作文写得比我好的,可是非常容易。

结果,托马来文老师的福,我的写作生涯继续下去了。

后来,在小六检定考试上,华文作文和马来文作文双双拿不到A而在上中学的时候被派往最差的班级……我被老师鄙视的中一生涯开始了。

结果怎样呢?看来我的罗哩罗嗦症又犯了,还是下回分晓吧。尽管我现在其实是完完全全地自己讲自己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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